泡文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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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漫:“异议!庭上!辩方拒绝回答控方涉及信仰层面的因果报应或庇佑,及要求刘谦臆测他人的想法等问题。”

法官:“被告可以不用回答。”

刘谦松了一口气!

之後控方跳过何方,直接讯问汪志铭“你为万盛g0ng的所有权人,是否清楚万盛g0ng员工薪水如何决定?

汪志铭:“不清楚,我不负责财务。”

“这麽高额的薪资!庙方有没有向所在地国税局成立扣缴单位,个人有没有申报所得税?”

余漫:“异议,庭上!汪志铭只是万盛g0ng土地与建筑物的所有权人,该问题不符汪志铭的租赁工作范畴。”

法官看向控方“被告可以不用回答。”

控方马上提出:“庭上!辩方指称13.9895亿元为薪资所得。三十七名嫌疑人平均每月每人所获得金额高达15万7千5百39.4元符合缴纳所得税者,蒐证後,并无相关资料显示。”

法官看向余漫。

余漫:“请查阅第四份文件第六十二页第一项「已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重新办理申报手续」等相关文件。”

法官:“控方还有什麽要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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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辩方还有什麽要陈述?”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犯罪事实应依证据认定之,无证据不得认定犯罪事实」。”

“就现有证据来看,仍有疑点。控方与辩方,请在下一庭开庭前,分别提交更多相关证据,以供本庭参考。”法官轻敲法槌宣布退庭,择期再审。

因为上次侦讯时出现了诱导及威胁语气,控方提出的侦讯录影不被法院采纳!但辩方律师没有发现!所以上次才让他们在法庭上取得压制X胜利。以为可以继续使用,所以昨晚羁押时辩方换个律师到场,要求拒绝夜间询问时,他们也没有在意!结果辩方换个律师後……是他们大意了!控方脸sE难看的开始收拾东西,离开前看了余漫一眼。余漫察觉到了转身微点头笑着回应。

“漫漫现在是……”孙慧安小心的问着。

“可以回去休息,等下次开庭。”

孙慧安放心的笑了“回去休息!大家都回去休息!”

孙慧安的官司闻言一全程都坐在旁听席!余昕冉当辩方律师时,他就在场。为什麽会出现是因为害怕孙家会找上余漫!如果孙家真的找了余漫!而她拒绝不了!那麽自己会主动接下官司,替余漫挡掉。

这个官司在赵庆富控告孙慧安时,他就已经做过调查,但被检方侦办时,他又扩大范围调查了一遍。

所以他觉得余昕冉被控方压着打是正常的,因为孙慧安等人确实无法合理解释那存入银行帐户里面离谱的金额是所谓的薪水!可是怎麽到了余漫这里时,情况居然翻转了?为什麽余漫还能用薪资所得来进行应对!?

官司诉讼期间,闻言一不能问余漫!因为他们不是同一家律所、因为保密义务……他只能耐心等待官司结束。只是检方没有提出侦讯笔录,代表笔录并未被列入证据清单。只有银行单方面的入帐资料,逐步多笔现金提领资料,没有大笔或多笔转出资料可以追查资金流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如果不想被以洗钱防制法判刑

正常情况下的律师都会找法条解释、找证据证明被告无罪!检方只要紧咬不放!最後几乎都会被判刑。但遇上余漫这种好整以暇、以逸待劳的,又能让被告闭紧嘴巴的律师,没有环环相扣的有利证据,只能靠攻破被告心房的检方!他们的指控已经沦为空谈!

下一次开庭,若检察官无法提出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罪,法官就会依据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第301条和第154条做出无罪判决。

不出意外这场官司检方要输了!

闻言一起身离开後等在停车场,看着一同走来的余漫、裴砚和孙慧安“二舅!”

“在等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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